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5-20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浏览:1752

       各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现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以下简称自治区运营中心)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自治区运营中心的建设主体,应具备《工作指引》第三章规定的基础条件,已申报自治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的原则上不得申报自治区运营中心的建设主体,向属地盟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盟市局)提交申报书(附件),要求申报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直接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局)申报,各盟市局按照《工作指引》,各盟市局最少推荐1家单位,自治区局组织对盟市局推荐和自治区级以上单位自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专家评审,三、工作要求(一)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工作指引》要求,(三)请各盟市局和自治区级以上自荐单位于2025年8月10日前,将推荐函、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的纸质版(1式6份)及电子版报送至自治区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联系人:卢伟亮李伟胜电话:0471-632259318748165660邮箱:nmgzscqyycjc@163.com)附件:1.自治区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申报书2.内蒙古自治区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工作指引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2025年7月8日(此件主动公开)相关文档:附件下载:附件1自治区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申报书.wps内蒙古自治区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工作指引.wps。

原文链接:

http://amr.nmg.gov.cn/zw/tzgg/202507/t20250708_27551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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