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1-31 作者: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浏览:120

国知办发保字〔202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现将《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首批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同步启动,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各省报送数量不超过2个,请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申报书》和《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推荐信息汇总表》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

内蒙古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保护)信息化系统(平台)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凯元写字楼10楼

指导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运维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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