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商标书式的通知

时间:2021-12-10 作者: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浏览:506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四六二号《关于发布<商标审查审理指南>的公告》,我局对相关商标书式作出适应性调整,现将修订后的商标书式予以公布,自2022年1月1日启用,旧版书式将同时停止使用。

特此通知。

附件:1.修订的商标书式清单.pdf

          2.修订的商标书式.rar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2021年12月9日



内蒙古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保护)信息化系统(平台)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凯元写字楼10楼

指导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运维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会

©蒙ICP备19002624号-4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会 版权所有